口岸公司: 大连  |  上海  |  青岛  |  天津  |  沈阳  |  宁波  |  深圳  |  广州  |  厦门  |  福州  |  巴西  |          中文站  |   English


2016年7月11日  星期一

忠进新闻优势运价工具百科忠进会
联系我们

联系人:纪先生
手机:13941153570
座机:0411-82837764
邮箱:jiyongwei.dlc@centex.cn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
20号名仕财富中心A座
1606室

忠进新闻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公司动态 > 忠进新闻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81号(关于暂停厄瓜多尔3家生产企业在华注册有关事宜的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20/08/07 08:56:00 点击量:995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81号(关于暂停厄瓜多尔3家生产企业在华注册有关事宜的公告)

近日,海关从厄瓜多尔Industrial Pesquera Santa Priscila S.A.(注册编号24887)、Empacreci S.A.(注册编号681)、Empacadora Del Pacifico Sociedad Anonima Edpacif S.A.(注册编号654)3家企业进口冻虾的集装箱内壁和外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6个,虾体和内包装样本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经核酸序列分析并经专家研判,检测结果提示3家企业产品的集装箱环境、货物外包装存在被新冠病毒污染的风险,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为了消除风险隐患,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海关相关规章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暂停上述3家企业在华注册资格。

二、暂停上述3家企业的产品进口,暂停受理3家企业产品的进口申报。

三、进口商应立即对上述3家企业3月12日以后生产的冻虾进行召回,对海关暂扣的上述3家企业3月12日以后生产的冻虾实施退货、销毁等处理,并向进口地海关提供货物的进口和销售记录。拒不执行的,由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海关相关规章的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0年7月10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暂停厄瓜多尔3家生产企业在华注册有关事宜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暂停厄瓜多尔3家生产企业在华注册有关事宜的公告.pdf




上一篇: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0年第82号(关于防止以色列绵羊痘和山羊痘传入我国的公告)

下一篇: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80号(关于调整海南进出境游艇有关管理事项的公告)

辽ICP备10203314号-2    技术支持:爱得科技     电话:0411-82837711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20号名仕财富中心A座16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