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岸公司: 大连  |  上海  |  青岛  |  天津  |  沈阳  |  宁波  |  深圳  |  广州  |  厦门  |  福州  |  巴西  |          中文站  |   English


2016年7月11日  星期一

忠进新闻优势运价工具百科忠进会
联系我们

联系人:纪先生
手机:13941153570
座机:0411-82837764
邮箱:jiyongwei.dlc@centex.cn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
20号名仕财富中心A座
1606室

忠进新闻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公司动态 > 忠进新闻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44号(关于进一步拓展吉林省内贸货物跨境运输业务范围的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23/07/31 15:04:00 点击量:452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44号(关于进一步拓展吉林省内贸货物跨境运输业务范围的公告)

为落实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战略部署,促进利用境外港口开展内贸货物跨境运输合作,海关总署决定进一步拓展吉林省内贸货物跨境运输业务范围。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同意在原有吉林省内贸货物跨境运输业务范围的基础上,增加俄罗斯符拉迪沃斯托克港为内贸货物跨境运输中转口岸,增加浙江省舟山甬舟集装箱码头和嘉兴乍浦港2个港口为内贸货物跨境运输入境口岸。

二、跨境运输过程中,运输企业须采取有效防控措施,防止动植物疫情和外来物种传入。

三、其余事项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42号执行。

本公告自2023年6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3年5月4日

公告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拓展吉林省内贸货物跨境运输业务范围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拓展吉林省内贸货物跨境运输业务范围的公告.pdf




上一篇: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45号(关于实施中国-乌干达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的公告)

下一篇: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43号(关于开展《货物进口证明书(汽车、摩托车)》和《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两证合一”改革试点的公告)

辽ICP备10203314号-2    技术支持:爱得科技     电话:0411-82837711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20号名仕财富中心A座1606室